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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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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章 于一凡的大计(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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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和于一凡那突破性的一晚后,张汉卿连续忙于安顿张宗昌、筹建新疆建设兵团,而后是平定大西南,紧接着又是国体政体的设计、讨论与实施。还没喘口气,孙逸仙又逝世了。

一直想找个机会,把于一凡的事定下来,毕竟,她还是个姑娘。虽然这时候未婚同居在一些大城市已不鲜见,但总不能长期吊着吧?连黄婉清、谷瑞玉自己都能迅速摆平,何况有于凤至的默许?只是现在位高职显,这些事很难做呢。但是再难做也要做啊,后面还有一个梁青竹呢。

继《劳工保障法》、新《宪法》出台后,另一部崭新的法规诞生了,照亮了时代,那就是新式《婚姻法》。这部基本体现着张汉卿意志的法律明确规定中华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作为国家瞩目的领导人之一,这个时候不太好办呢。

按照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之前有妻有妾的,都被新法认可。这里也取消了妻妾间原本巨大的差异,变成法律上平等、共享财产权、嫡生庶生子女都有同样的继承权,实在是民国史上巨大的进步。

只是这进步反而是张汉卿的痛苦。骨子里,他还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虽然花心,却不会始乱终弃,再说这花心是男人的通病,与是不是少帅身份无关。

表面上于一凡心无城府的样子,从来不向自己要名份,但是他知道,没有女人不在意这个。她只是体谅自己的难处,不去让自己徒增烦恼而已。

越是如此,越是让他一直内疚,想在其它地方予以补偿。他曾想过把自己在中国银行庞大的金融资产交给于一凡打理,但是她志不在此。问及她的想法,于一凡只是开朗地笑。

女人心,海底针,猜是猜不透的。你若是上赶着问,她会吊着你的,倒是你装作不在意的时候,她又会上赶着向你诉说。这不,才两天之后,张汉卿就知道她想做什么了,那是于一凡忍不住得意自己和他透露的。

于一凡想办报。

呃,这倒有些不简单呢,不过要比现代简单得多。

因为民国对于新闻出版这块,还是很皿煮的:只要有钱,给你个号头就行了,只要不喊着打倒中央首脑、不和中央作对,爱登啥登啥,爱卖哪里卖哪里。

不过女孩家办报倒是新闻了,至于钱,倒不是问题。哪怕是办一份销量百万的日刊,免费赠送,张汉卿也付得起,权当给她散心嘛。

可是于一凡要办大的,办正式的,办有全国影响力的。

张汉卿摸着她滑嫩的肌肤,不无揶揄地问:“那你想侧重哪个方向的?”

于一凡刚刚从激情中恢复过来,脸色还很潮红,就这样慵懒地靠在张汉卿胸前,略有迷离地说:“我要办一个很大的报业集团。黄家姐姐能够从无到有把粮油做大,我也能把报纸做到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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