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对英国至关重要的上海、天津、广州租界,它无论如何也不能撒手,张汉卿明智地在虚晃一枪后果断放弃。他知道这已是英国在华的底线,在中国孱弱的关口,不能逼人过甚,让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再度流产。
由于“五卅惨案”的审判争执在同期进行,为了保证英国政|府对此事件减轻反弹以顺利实现中国政|府的意愿,同意保留上述英租界。
这一决定,也是考虑到,在对付日本的过程中,英美力量的存在也是重要的制约因素,因此指示人民党引导民众转移斗争火力,“化悲痛为力量,积极投身到建设工业化、现代交通运输和农业现代化的大会战中,为建设一个经济的、军事的强国而努力!”
不管怎么说,这半年的丰硕成果,让他成为国民心中最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没有之一。挟着大胜之威,张作霖政|府向比利时、法国、意大利、日本四国发出了收回租界的照会。
在强大的英国放弃其汉口和九江租界后,有样学样,比利时的租界也顺利收回。
天津比租界开辟以来一直没有起色,它不但没有给比利时带来多大的实际利益,反而可能成为负担。当时的比利时政|府没有财力,也不愿意投资于租界的建设。
因此,比利时政|府与北京政|府举行双边条约谈判时,比利时驻华公使洛恩直接就宣布,比国愿将天津比租界交还中国,以示友好。
北京政|府遂组织准备接收天津比租界委员会,起初比方要中国政|府赎回界内土地的款项,但被张汉卿断然拒绝。
不得已,比利时政|府表示,愿“自动”将该租界“无抵偿”地交还中国。
随后,国民政|府特派外交部条约委员会顾问凌冰等5人与比利时驻华使馆参议纪佑穆进行了具体交涉,双方订立《比利时交还天津比国租界协定》及4项附件。这些文件规定,比利时政|府将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移交中国政|府,并将界内的所有租界公产也交与中国政|府。
该协定签字后,中国政|府指派凌冰等为接收委员,与比国驻华公使葛来姆继续会商有关交收问题,比租界收回后改名为天津市特别第四区。
意大利租界的回收也比较顺利,因为这个时候,作为中华民国未来政权继承人的张汉卿已经在出访德国时顺便向意大利表达了善意。
国家战略上交好之后,这样,本来对意大利就可有可无的租界也就作为礼物“回赠”了张汉卿,双方基本上依葫芦画瓢签一个草草的协议,即算完成了使命。接下来就是双方互相祝贺,将两国关系进阶到新的高度了。
比较麻烦的是法国和日本,这一点张汉卿也是恼怒不已。
日本难缠是正常的,否则日本也就不成其为日本,几百年来一直这样。不过在老牌帝国中国逐渐衰弱的同时,日本却是蒸蒸日上,并在甲午一役把中国彻底踩在脚下,从此开始了奴役之旅。
可是因为中国经济急速增强的影响,日本政界不得己逐渐修改了新的对华关系。在英国宣布同意归还数个英租界的1925年底,大势已去的日本不得已由摄政皇太子裕仁在御前会议上决定了对华的新政策,其内容包括归还租界,撤消治外法权等,借以“拂拭”中国人民的反日意识。
他们堂而皇之地发表了一纸遮羞的“声明”,说什么“日本非常尊重中国之主权,即更进一步,撤废对中国独立完整所必要之治外法权,及交还租界,亦不吝予以积极的考虑。”
嗣后于1926年1月10日,又与中央政|府签订《中日基本条约》,其中第七条说:“日本政|府基于本条约之中日新关系的发展,应撤废在中华民国所享有之治外法权,并交还其租界。中华民国政|府则应开放其领域,使日本国臣民,得居住营业。”
虽然只是日方一个向各界交差的举动,但是张汉卿还是打蛇随影上,指示外交部立即展开卓有成效的谈判,很快在此基础上订立了所谓日华关于《交还租界及撤废治外法权协定》。根据这一协定,两国政|府签署了日本《交还专管租界实施细则协定》。
条款规定,在杭州、苏州、汉口、沙市等地的日本专管租界之行政权,定于1926年3月30日实施“交还”。
但是日本是不会轻易放弃这一既得利益的,归还这些租界是有条件的,即是日本人需要在华享有超国民的待遇。换句话说,就是要把日本经济贸易所达的中国区域完全变成其势力范围,也即事实租界。
除此之外,在日本各租界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天津租界也迟迟不上议席。
收回固有领土是没有条件可谈的,这是国家尊严的问题。张汉卿一边愤怒于日本的无赖行径,一边也深深地知道,在国力还不能够大声说“不”的时候,对自尊的过分强调就是极度自卑的体现。双方的谈判不温不火地进行着,不知道猴年马月才会有结果。
远在万里之隔的法国竟也嚣张异常。
在华法租界共有四个,分别为上海、天津、广州和汉口。由于法国的对华贸易远不及英国,甚至美国、以及后来的德国、日本,这4个在华法租界在金融贸易方面均远不及当地的英租界。
在19世纪中叶,除了上海法租界达到初步繁荣外,天津法租界和广州法租界都长期荒芜,无力开发,直到1880年代以后才逐步发展起来,而法国早在1863年就取得在汉口设立租界的权利,直到1896年才有实力正式开辟。
虽然在金融贸易方面无法与英租界竞争,但是,这4个在华法租界由于开辟较早,地理位置都相当优越,除了不允许华人居住的广州法租界,后来都形成了商业区或高级住宅区。